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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平等中的就业机会(平等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调研)

发表时间:2024-08-22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22

女性在就业上的性别歧视是否有所缓解?

不过,好消息是,女性在就业上的歧视已经出现了缓解的迹象。要说出这个结论,我可不是盲目乐观。据调查显示,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制环境的完善,女性在就业上的地位是在不断提高的。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行业,有志于在工作中展现自己的才华和能力。

首先,性别歧视表现在就业机会上面。生育是女性遇到的一个难以逾越的性别歧视的潜在因素。由于在生育前后的一段时间,女性的工作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,女性无可回避地要面临生育与工作的矛盾。由于有生育的可能性,女性相对于男性在就业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;在进入职场后还会面临生育还是保留职位的两难选择。

尽管在婚嫁和生产方面对妇女就业的保护有所增强,但性别歧视问题仍然存在,并需要进一步的改善。自2016年二孩政策实施以来,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歧视现象更为突出,导致女性面临的就业压力超过了男性。许多女性在结婚和怀孕期间遭遇公司解雇的情况。

性别歧视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,尤其是在农村地区,家族观念中强调必须有男孩继承家族血脉,这种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。尽管随着教育普及和观念变革,这种状况有所改善,但要彻底改变仍需时日。 在城市中,虽然性别歧视不那么明显,但依然存在。

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象 1 就业机会的性别歧视 女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中面临空间狭小的问题,有些单位直接声明不招女生,或在面试阶段对女性采取隐蔽的歧视措施。这导致她们在专业不对口的行业集中,难以获得与男性同等的职业发展机会。

此外,一些行业和企业中也存在性别歧视的问题。尽管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,但在实际操作中,一些雇主仍然对女性持有偏见,认为她们不如男性能够胜任某些工作。这导致了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,难以获得与男性同等的机会和待遇。

中国妇女研究会开展的重要行动

1、自成立以来,中国妇女研究会积极开展了多项重要行动,旨在推动女性权益的保障和性别平等的实现。2000年,他们举办了“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五周年研讨会(北京+5)”,对全球妇女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。

2、中国妇女研究会在2000年年初确定的妇女研究课题指南的基础上,根据国家实施“十五”计划后妇女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,提出中国妇女研究会2001年研究课题指南。妇女参政研究 妇女参政既是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《行动纲领》的重要战略目标,又是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》的首要目标。

3、《妇女/性别理论与实践: (2005~2009)集萃》是一部汇集了中国妇女研究会会刊——《妇女研究论丛》五年间的精华之作,它全面展示了中国妇女/性别研究在学术层面的丰富成果。研究视野的拓宽、主题的深入探讨以及研究方法的创新,都在这个集结中得以体现。

安徽一妇联招聘只限男性,是否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?

这样的做法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的确是违反了平等就业的原则。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22条、23条规定,“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。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,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,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

规范招聘行为,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,除国家另有规定外,不得限定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。将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之中。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。01 歧视女员工,违法 “性别歧视”向来是职场上的敏感话题。国家也在不断地颁布相应的政策去维护女员工在职场上的合法权益。

平衡性别比例:性别限制可能是为了实现公务员队伍中的性别平衡。政府机构认识到性别平等的重要性,通过设定性别限制来确保在招聘过程中有足够的女性参与,以促进性别平等和多样性。 职业性质和工作需求:某些职位可能对特定性别的人员有特殊要求。

就业机会不平等。一是就业性别歧视导致女性就业机会减少。目前很多就业招聘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性别限制。在一些大型招聘会中,几乎有近一半的单位提出了性别要求,“只招男性”往往成为一些单位招聘的最基本条件。正是由于这些就业不平等条件的限制,使得女性就业的被拒绝率远远高于男性。

公务员考试中为什么会有「性别限制」?

法律规定,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,会有性别限制。考虑到工作类型、强度等因素,部分岗位也会限制性别。因工作单位的原因,岗位也会限制考生性别。

平衡性别比例:性别限制可能是为了实现公务员队伍中的性别平衡。政府机构认识到性别平等的重要性,通过设定性别限制来确保在招聘过程中有足够的女性参与,以促进性别平等和多样性。 职业性质和工作需求:某些职位可能对特定性别的人员有特殊要求。

公务员考试(国考和省考)一般是不会设置性别限制的,这毕竟是国家级别的考试,任何可能被视为“性别歧视”的行为都是不可能让它存在的。但不可否认的确有些岗位会设立性别要求,而之所以这么做也无外乎是以下三方面的因素。 首先就是法律法规规定。

因为考虑到工作类型、强度等因素,部分岗位也会限制性别。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,大部分岗位还是偏向于基层,有些特殊岗位考虑到工作性质和强度等因素,也会规定只允许男性报考。比如应急处置、经常加班或值夜班的工作,这类岗位工作强度较大,而且有一定的危险系数,通常也会标注仅限男性报考。

二)因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关系,部分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。如女看守所、女子监狱、妇联等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岗位,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。(三)根据法律规定,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等比招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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